最近入手了一本新书,名为“罪行”。
这本由律师所编写的真实案例,在巧妙的修饰手法下成了一幕幕的故事。犹如观赏 No Country For Old Man 般的沉默情节,没有夸张的背景音乐和动作,唯有一幕接一幕的真相,眼看当事人怎么逐渐踏入罪行而不自觉。
法律向来就是审判罪人,似乎罪人应当罪该万死。
然而他们都和我们无异,都是有血有泪的人类。在情况紧逼之下杀人,或者误杀,自杀,都该归类为罪人吗?
现在我很喜欢犯罪心理学,社会学,政治学和宗教学的书。 反正部落格人气不高了,唯独看看书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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